陕西救灾中心 怎么建成了干部住房和酒店

来源:新华社    2015-06-19

陕西省委巡视组日前披露,陕西省民政厅在救灾中心项目建设中存在改变项目建设用途等多种问题,救灾中心项目以民生工程立项,但建成后将55%的面积变成了商业开发。还有一部分地块被用于建民政厅家属院,其中厅级干部住房面积201平方米,远远超过规定。

救灾中心内办酒店

记者日前在位于西安市未央路上的项目所在地看到,这个救灾中心项目主大楼是一栋26层建筑,大楼正门上方悬挂着“宝都酒店”招牌。大楼外部能让人将其跟救灾中心项目联系在一起的是正门旁边柱子上的十块单位铜牌,分别为陕西省减灾中心、陕西省国家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陕西省救灾募捐中心等。

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了解到,救灾中心项目全称为“陕西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占地17.425亩,总建筑面积近4.5万平方米。该项目2000年征地,2012年1月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历时10余年,先后经过5次调整变更,历经3任厅长,功能包括救灾中心、物资仓库、荣军养老服务中心、减灾中心等。照规划,救灾物资仓储应该是救灾中心核心功能。记者看到,已经建成的8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处于闲置状态,空空如也。

干部住房201平方米

记者梳理救灾中心项目各类往来文件发现,该项目从立项到正式开工建设用了8年时间。在此期间,项目进行了多项功能调整,总建筑面积从2万平方米增加到了4万多平方米,总投资也从4000多万元增加到2.1亿元。

在多次调整的建设内容中,一个重要的调整就是利用项目一半地块建设了所谓“经济适用房”。记者看到,紧邻救灾中心综合楼的还有两栋建筑,分别为一栋小高层和一栋高层住宅楼。一位在附近经营的小吃摊主说,这个小区是陕西省民政厅的家属院,里面住的都是民政厅的干部,“不少人都是厅级领导”。

陕西省委巡视组在巡视意见中指出,陕西省民政厅擅自在筹建救灾中心项目中,修建经济适用房项目,厅级领导干部住房面积超标。2009年1月在救灾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内,修建职工经济适用房住宅楼2栋,共250套,2011年4月竣工。其中项目1号楼为厅级干部住宅楼,共18套,每户建筑面积201平方米,超过陕西省厅级干部120至140平方米的规定,且超面积部分未按规定缴纳购房款。

对此,救灾中心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家属楼的原因是2005年厅里群众对住房困难问题反映强烈。

借民生之名谋私利

陕西省委巡视组在巡视意见中指出,陕西省民政厅违反福利彩票公益金专款专用规定,2006年至2011年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6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国家审计署责令纠正。同时还挪用扶贫周转金967万多元,并将社会募捐资金2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

有关专家指出,陕西省民政厅建设救灾中心项目,使用了大量的扶贫、募捐、彩票等公益资金,是一种变相的公益资金挪用行为。陕西省社科院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郭兴全认为,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假借公益和民生之名谋部门私利的问题,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一些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应建立责任追究终身制,对历任决策者进行责任倒追,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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